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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杨海) 前不久凌晨3时许,南京高速公路一大队交警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收费站广场走走停停,形迹可疑。交警随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驾驶员称自己没带驾驶证,身份证号码也记不得,而副驾驶乘客则满身酒气,交警立即让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驾驶员小张是未成年人,并未取得驾驶证,是无证驾驶。坐在副驾驶的是他的哥哥张某,交警询问为什么不让有驾驶证的哥哥开车时,张某说自己喝酒了。交警询问张某有没有开车,此人说开过一段。随后,交警分别对小张和张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小张酒精检测数值为0,而张某检测值为14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交警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发现,在通过沪蓉高速南京收费站时,是张某在开车,而交警检查时却换成了弟弟小张在驾驶。经过调查,张某说出了实情。原来,他前一天晚上在苏州喝了酒,因为老家有事情要回去处理,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和弟弟一起赶回安徽老家。不料行驶至沪蓉高速南京收费站时看到前面交警正在检查,心里十分慌张,他便和弟弟在车里换了位置,于是就出现车辆在收费站广场走走停停的一幕。
随后,交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血,最终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55.4毫克,张某不仅要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他的驾驶证还将被依法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他的弟弟小张也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则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校对 李海慧